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聯合發布了解釋聲明,說明加密資產在聯邦證券法律下的處理方式。最值得注意的是,該聲明強調大多數加密資產本身並非證券。
兩個機構在簽署諒解備忘錄後,作為首批協調步驟之一發布了這份解釋,該更新內容於週二通知中詳述。根據SEC的說法,該解釋將成為美國國會在推動數位資產市場結構立法過程中的“一座重要橋樑”。
監管機構表示,此解釋將提供“對數字商品、數字收藏品、數字工具、穩定幣及數字證券的連貫代幣分類”,並澄清“非證券加密資產”是否符合投資合約的定義。
該解釋同時釐清了聯邦證券法律如何適用於“空投、協議挖礦、協議質押以及非證券加密資產的包裝”等活動。
SEC 主席 Paul Atkins 在隨附聲明中表示:“此解釋也承認了前任政府拒絕承認的事實——大多數加密資產本身並非證券。”
他補充道:“經過十多年不確定性,這一解釋將為市場參與者提供清晰的理解,即委員會如何根據聯邦證券法律對待加密資產。”
此外,Atkins 也曾表示,“僅有一類加密資產仍受證券法規範”,這類資產是“被代幣化的傳統證券”。
直到現在,監管上一直存在顯著的模糊性和分散的數位資產監管方法。
這種情況助長了持續的市場混亂,並導致多起針對各類產業參與者及主要交易所的高調執法行動。
從長遠來看,這一統一的解釋預計將促進更多機構採用,並提供美國金融生態系統內可持續創新的法律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