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拉華州立法者提出兩項法案,旨在更新州銀行法並建立穩定幣發行人及數位資產服務提供者的許可架構。此套方案是特拉華現代化金融法規的更廣泛努力之一,隨著各州及聯邦機構持續定義加密貨幣及穩定幣應如何規範。
參議員Spiros Mantzavinos及眾議員Bill Bush提出參議院第16號法案《特拉華銀行現代化法案》及第19號法案《特拉華支付穩定幣法案》。特拉華州參議院民主黨表示,此套方案旨在更新州銀行法,並為新興的金融產品增加消費者保護措施。
州長Matt Meyer支持該提案並表示:
「這項立法方案傳遞明確且響亮的訊號:在特拉華,我們正在實現金融服務的民主化並降低進入門檻。」
公告指出,此舉旨在幫助居民更簡便地透過數位金融工具發送、接收及存儲資金。
參議院第19號法案將為支付型穩定幣發行人及代表特拉華居民作業的數位資產服務提供者建立許可框架。公告指出,該法案採用來自聯邦GENIUS法案及其他聯邦模型的定義。
該提案還列出了準備金規定、贖回時限標準、資本標準、反洗錢義務、託管保障及資料隱私底線。若該法案成為法律,將指示州銀行專員在規定時限內發布實施細則。
穩定幣法案是更廣泛方案的一部分。同一公告表示,另一項名為《特拉華貨幣傳輸及虛擬貨幣現代化法案》的提案,將於未來幾天提交,以標準化需許可的業務活動並增強消費者保護。
參議院第16號法案將成為自1981年以來,特拉華法典第五章的首次重大修訂。該法案將於州銀行法中定義數位資產,擴大州銀行專員的權限,並更新州特許銀行與信託公司的治理及組織要求。
眾議員Bush表示:
「距離我們上次對州銀行法進行任何有意義的更新已逾四十年,在此期間,人們的銀行及交易方式發生了重大改變。」
該套方案還包括支持州際信託公司運作及外州金融機構在特拉華更廣泛受託活動的條款。立法者表示,目標是確保特拉華在不斷變革的金融服務領域保持競爭力。
兩項法案已被指派至參議院銀行、商業、保險及科技委員會審查。法案仍須取得委員會批准、全體參議院及眾議院通過,並由州長簽署後,方可成為法律。
特拉華此舉正值美國整體加密貨幣監管仍在積極推進階段。同一份公告指出,該套方案是構建創新銀行系統同時保障消費者及市場整體的努力之一。
在聯邦層級,證券交易委員會提出的名為「加密資產」的提案,現正接受管理與預算辦公室的審查。該審查狀態顯示州及聯邦官員均在向更正式的數位資產規範邁進。